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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法院:青年干警展风采

时间:2024-03-15   浏览量:628

李燕杰:做一个有信仰的法律人

李燕杰,现为如皋法院刑庭审判员。2016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9件,办案数量居全庭之首,且无一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先后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办案先进个人”,并两次被评为如皋市优秀公务员。

十年磨一剑,砺得梅花香。今年是李燕杰踏入法院系统的第十一个年头,回顾走过的整整十年,她将自己形容成破茧的蝴蝶:“这十年,我舍弃了许多,也得到了不少。”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对于经手的每一个案件,不管是难是易,也不管是程序还是实体问题,李燕杰都用心对待。

在审理查某杀人分尸的强制医疗案中,按照惯例,此案是一个程序性案件。但她经过仔细阅卷,发现了两个较为严重的瑕疵。一是对于查某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分别在南通、南京、上海进行了鉴定,出现了三个完全不同的鉴定结论;二是查某是外地人,与丈夫离婚多年,常年居无定所,但卷宗显示,她还有一个儿子跟随前夫生活,故按法律规定,应由其儿子担任法定代理人。但检察院指定的是本市妇联的一位工作人员作为其法定代理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她与书记员立即赶赴南京、南通等地的鉴定机构进行调查,并向其他同领域的专家请教,同时查阅相关专业书籍,力求对刑事责任能力问题有一个系统而全面的认识。

而患有乙肝、梅毒等较为严重传染病的查某,主治医生都不大敢靠近她。在这种情况下,李燕杰多次去查某所在的诊疗医院进行了解,又与查某本人进行沟通、交流。希望通过查某自身的言语、行为,并结合案件材料,对其是否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作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不枉不纵。

当她了解到查某的儿子正在江西某部队服役,由于身份的特殊性,公安人员去调查取证时,竟吃了闭门羹。她当即将年幼的儿子交给父母照顾,自己与书记员赶至江西寻找查某的儿子。经多番联系,终于见到查某儿子所在部队的政治处主任,经过反复商量,对方终于答应帮忙处理,但要联系到查某的前夫,待其前来一起去与查某的儿子沟通。然后就是焦急而漫长的等待,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见到查某正在服兵役的儿子。经过坦诚的交流,他终于放下芥蒂,接受了这位在他三岁时就离他而去、从未谋面的母亲,承担起作为一个儿子应该承担的责任。

这些只是她日常工作的小小缩影。在这里,没有闪烁的镁光灯,没有鲜花和掌声,她是如此平凡;在这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在属于自己的岗位上,用那份认真、那份真诚,执着地坚守着内心那爿信仰的天空。

钟文:无愧于自己的选择

钟文,男,2010年8月进入如皋市人民法院工作,现为民一庭审判员;先后多次被评为院“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办案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并受到如皋市委、市政府嘉奖。

出生于安徽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钟文,从师范学院毕业当了一年教师后,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工作是舒服,但我知道这并不是我想要的。”

为此,他又重新踏上了研究生的求学旅程。这一次,他学习了法律。功夫终究不负苦心人,研二时他通过了司法考试,从此他与司法结下了不解之缘。

刚到如皋法院搬经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他,因为不懂方言,与当事人的沟通成了很大的难题。为此,他想了个招,跟着本地同事后面“依葫芦画瓢”地“学舌”,再请大家来纠正。这期间闹了不少的笑话,但他恰恰在“嘲笑”中变成了说着一口地道如皋话的“新如皋人”。

没有了语言上的障碍,也就拉近了与当事人的沟通距离。基层法庭的案件大多是家长里短、邻里纷争,从农村走出来的子弟,深知普通百姓说的情和理。而这份“懂得”,让他更能获得老百姓的信任,办起案子来更加得心应手。

“多做调解工作”是他工作这么多年来一直坚持的一个理念。他尽量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即使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也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减少矛盾冲突。这些年来,他通过巡回法庭审理赡养案件,宣传老年人权益如何保护的法律法规;通过广场法庭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劝诫市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通行安全;通过庭前的沟通和庭后的调解,引导夫妻双方对出现的婚姻危机进行深刻的反思,教育他们珍惜婚姻、珍惜生活。

2014年8月份,他从搬经法庭调任民一庭,所处理案件的复杂程度较基层法庭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加,常常为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撰写长达二三十页的判决书,但却仍对建筑领域的术语毫无概念;也常常为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如何适用裁判依据找不到门路。这让他一个仅仅从事过两年审判工作的年轻同志,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但这并没有难倒钟文,他找老法官拜师学艺,向书本求取真经,在一个个繁杂的案件中摸索经验。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与积累,他逐渐摸到了门道,进入了角色。自基层法院受案标的额调整为一亿元以下后,他办理了如皋法院第一个标的额达五千万元的案件。

他说:“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也正如自己所说的那样,在这条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

崔小兰:法律无情,人有情

崔小兰,现为如皋法院民二庭代理审判员;2013年至2015年荣获办案先进个人,2016年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

从最初进入法院时的法官助理,到后来的助理审判员,再到如今的民二庭办案担当。这些年来,除了角色的变化,崔小兰觉得自己一直没有变。还是会在工作之余,捧上两本专业书翻翻;还是会在给新来的书记员们传授“技能”时,念叨两句“一个好的法官,首先得是个善良的人”;还是那个进入法院时,怀揣着法官梦想的姑娘。

回忆起刚进民二庭的那段时光,崔小兰笑着用五个字总结:“痛并快乐着”。作为一个“小菜鸟”的她,为了更快地适应民二庭的工作,她几乎放弃所有的休息时间,学习商事案件的审判技巧、实体法律;为了吃透商事类案件,她结合手上经办的案件,从大学教科书、审判指导类丛书及大量案例中找答案;庆幸的是,一切的付出,都有回报。仅三个月时间,崔小兰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00余件,并开始一人承办民二庭所有保险类纠纷,更是在处理保险类纠纷中形成了自己一套切实有效的审判思路,承办保险类案件四年来,无一错案。

除了办案的优质高效,更值得一提的是崔小兰的办案理念。“法律无情,司法有情。”这是崔小兰常挂在嘴巴的一句话。正因为她时时为当事人着想,她安排开庭都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情况,能让当事人少跑一趟就是一趟。

2016年8月,湖北竹溪县陈某22岁的儿子小陈在如皋市某公司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陈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悲痛万分的陈某夫妻两人来到如皋处理小陈后事及赔偿事宜。世代务农又家境贫寒的陈某,没有钱聘请专业律师。“当时只知道我儿子所在的公司为他投了一份6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让我们和它签转让协议,说签了之后,就可以拿到41万元的赔偿款。”谈及签协议的场景,陈某历历在目。负责这起合同纠纷的崔小兰,考虑陈某等人远在湖北,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当即与处理小陈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官联系,将两案的开庭时间安排在一起。崔小兰在该案开庭之前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并在开庭后达成调解方案,陈某等人在春节期间拿到了60万赔偿款。2017年2月15日,陈某给崔小兰送来一面大红锦旗:“办案主持公道,和解调解结案”。

豆煦:执行没有退路

豆煦,男,中共党员,2009年8月通过招录进入如皋法院,先后在石庄法庭、执行局工作;2010年至2013年连续四年获得院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如皋市优秀公务员,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期间还被评为如皋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院优秀党员、金融清收先进个人、“百日办案竞赛活动”先进个人,2016年荣获全省法院执行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这个一毕业就考入如皋法院的河南小伙儿,在这八年的时间,从一开始的办案“愣头青”成长为大家口中的“办案好手”。

“这小伙子身上有股韧性。”如皋法院执行局局长周云这样评价豆煦。在处理一起长达七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恢复执行案件中,豆煦了解到,申请人受伤后基本处于瘫痪的状态,一直由年迈的父亲照料。而被执行人在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大部分义务后,便玩起了“失踪”。电话不通、去向不明,面对这种情况,豆煦并没有放弃对案件的执行:“如果我也放弃了,那申请人以后该怎么办?”

他一边坚持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查询,一边想方设法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并对被执行人暂住地、居住地信息进行多次摸排,向当地群众、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坚持不懈的努力后,豆煦终于打听到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一番明理讲法,被执行人答应履行未尽的义务,但由于人在外地,他和本院口头订立了还款计划。但在豆煦多次督促其按期履行时,被执行人都未能履行自己的承诺,并以各种理由推诿履行,不再接听电话。豆煦随即将该被执行人上报至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布至如皋法院每期的老赖名单。

几天后,被执行人通过第三人出面将未履行款项全部送至法院。在豆煦通知申请人年迈的父亲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时,他激动地讲道:“多谢豆法官了,没有你,我和女儿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凭着这份韧性,豆煦在2014年结案311件,2015年结案469件,2016年结案377件。他说,如果说审判像一个逗号,那么,执行必须是一个句号。没有退路,只能想尽一切办法向前!

周志刚:这份工作,让我找回自己

周志刚,现任如皋法院执行局第三实施组组长;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还获得全省执行标兵光荣称号并被南通中院记三等功一次。

35岁那年,曾经是一名医生的周志刚考入了如皋法院。面对周围亲朋的不解,他说:“再不实现自己的梦想,就真的老了。”

在如皋法院的四年里,周志刚成了大家眼中的“拼命三郎”。“那一个个结不了的案件就像根刺戳在我心上。”周志刚这样说道。自他任实施组长以来,除个人办案92件,还带领全组成员在三个月时间内办理执行案件323件。

办起案子来,周志刚有自己的一套“秘籍”。“周法官啊,你要帮帮我呐!”石庄镇石北居的朱老太给周志刚打来了求助电话。每每说起几个子女,朱老太都忍不住地落泪。这是母子、婆媳、兄弟之间长达十余年的矛盾。为了解开他们之间的心结,周志刚先后四次上门做朱老太子女的工作。也许是周志刚的坚持不懈打动了朱老太的子女,也许是司法的尊严撼动了他们。最终,几位子女就赡养老人达成了协议。

今年年初,一面写有“秉公办案、情系于民”的锦旗被送到了周志刚的办公室。这是从山东高唐某被执行企业寄送过来的锦旗。2016年春节前,周志刚和同事远赴山东高唐执行某企业并一次性执行到位二十万元,为本地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在考虑了被执行企业的实际困难的情况下,周志刚协调申请人与其达成了分期履行方案。“真是太感谢周法官了,没有他做对方的工作,我们实在是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被执行企业的负责人连声道感谢。

除了办案的认真负责,周志刚一直坚守心中的底线不放松。和他打过交道的人达成了一个共识——找周法官打招呼,没用。在执行本地的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时,该企业负责人为了让法院“手下留情”,通过有关人员打招呼,送来数条高档香烟和购物卡,被他严辞拒绝并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许亮亮:执行路上的追梦者

许亮亮,现任司法警察、执行员职务;2009年大学毕业后通过考试到南京市六合区任大学生村官,2011年3月被招聘至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任银行客户经理,2012年10月通过公务员考试到如皋法院,先后在石庄法庭、港区法庭、执行局协助执行人员从事执行工作;2014年办结执行案件464件,办案数居全院第二,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获得全院“办案先进个人”和“青蓝工程优秀结对师徒”称号,三年累计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173件。

毕业于警官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有着两年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许亮亮,在农村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学会了和最基层的百姓打交道;两年银行客户经理经历,磨砺了他的意志,让他能够坦然地处理棘手难题。

而这四年的历练,使得他更加得心应手地开展法院的执行工作。令他印象最深的则是吴某等人与江苏某置业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2016年11月6日,吴某等60多名农民工带着被子坐到他的办公室,讨要185万多元的工资。“要不到钱,我们就在法院过年了。”吴某他们这样说道。而被执行人停业多年,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为此,他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合法维权,另一方面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最终争取到该公司在政府的未付工程款115万元,从而圆满地解决了一起群体性的纠纷。

年底的加班加点,对于干执行工作的他来说,是家常便饭。在去年腊月二十五,他协助同事将一被执行人送至南通拘留所后,已是凌晨2点。拖着疲惫身子回到办公室的他,并没有来得及休息上片刻,又立即与院分管局长吕祝华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他常说:“我们的工作虽然很辛苦,但是每当看到申请人领取执行款时的开心笑容,总有满满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章海涛:把我的一切回报这片土地

章海涛,现任搬经法庭助理审判员;从2013年5月至今,已审结各类案件2000余件。他多次被如皋法院评为“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办案先进个人”、被如皋市委、市政府嘉奖为优秀公务员。

出生于普通农民家庭的章海涛,从记事起,就深知生活的不易。刚到港区法庭时,不少同仁问他:“好不容易读书读出去了,现在又回到小城镇工作,不觉得亏吗?”他总是乐呵呵地回答:“我出去读书,就是想着能回来的。”

章海涛到现在都记得他的“启蒙师父”——港区法庭庭长孙锴对他说的那一席话:“派出法庭的案件看似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却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胸怀一颗耐心、热心、公正心,认真倾听,老百姓才会信服你,纠纷才能妥善解决。”

他将这段话牢记于心,并认真践行。工作任务繁重时,他常驻法庭、以庭为家,甚至邮寄传票、校对法律文书到深夜。他经常在主持调解时忘了吃饭,经常赶写判决书到深夜,经常利用周末外出调查。

2016年11月的一天上午,两位七旬老人倪老汉、陈老汉到搬经法庭起诉李某夫妇。倪老汉称多年前李某曾各向他们两人借款9000元,用于家庭生活,后虽一直催李某夫妇还款,但李某夫妇却总是借口拖延。目前李某身患重病,他们担心借款没有着落,于是赶紧到法庭求助。“虽然钱不是特别多,但也是我们辛苦了好几年的血汗钱啊,一直要不回来,心里不好受!”两位老人坦言。考虑到李某卧病在床,确实无法前来法庭应诉,章海涛利用中午午休的时间与两人来到李某的家中,组织三人当场在李某的病床前进行了调解。经过章海涛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最终调解成功,李某夫妇承诺限期归还借款,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太感谢法官帮我们要钱,了却了我们两个老头的心病啊!”第二天,倪老汉、陈老汉将写有“办案神速又公正、热情服务暖人心”的锦旗交到了章海涛的手中。

顾梅红:法庭就是我的家

顾梅红,现任白蒲法庭审判员;十多年来,她先后多次荣获优秀书记员、记录标兵、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五好”党员、陪审员工作先进个人、办案标兵、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今年是顾梅红在白蒲法庭工作的第11年,她也是唯一一名扎根基层法庭十多年的年轻女党员。

作为书记员,她是法庭工作的全能达人。虽然她才三十五岁,可是同事们都戏称她为“老顾”。特别是新进的干警,遇到问题找“老顾”,肯定能解决。从立案到庭审到结案到归档,法庭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在她的脑海里有序地排列着,她用娴熟的工作技巧把繁琐的辅助性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条。

作为内勤,顾梅红接触最多的就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于每一个来立案的女性当事人,顾梅红都耐心细致地倾听她们的故事,解开她们的心结,为她们的离婚诉讼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并鼓励她们要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令顾梅红印象最深的是深受家暴困扰的王大姐。那天,前来立案的王大姐,迟迟不敢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留下自己的联系地址。“怕了,他要是晓得了我的联系方式,肯定要来找我了。”王大姐再三犹豫后,和顾梅红吐露了心声。“开庭通知、领取法律文书我都会安排好的,你放心吧!”顾梅红拿出自己的手机,记录下王大姐的电话。王大姐这才松了一口气,对她投去感激的目光,真诚地说了一句:“谢谢,麻烦你了!”

作为预备法官,成为见习助理审判员的一年半时间里,顾梅红已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66件,调撤率高达80%。特别是处理离婚等家庭纠纷类案件时,一旦涉及到维护妇女的权益案件,顾梅红都做好充足的调解工作。2015年年底,她审理了一起抚养权纠纷的案件。原告是外地人,与家住如皋的被告离异后,回到外地居住生活,因双方均要求婚生子随自己生活,一直上演着抢夺孩子的“戏码”。原告作为母亲,在儿子被带离身边几个月后,抑制不住对儿子的思念之情,诉至本院,要求孩子随自己共同生活。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年满10周岁的小阳当庭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看着孩子对自己的那份漠视,原告痛哭不已。作为承办法官,顾梅红没有出具一份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冰冷判决,而是耐心安抚原告并多次与被告及小阳沟通。那天在长达五个小时的调解后,被告承诺让孩子和母亲保持联系,原告也自愿撤回了诉讼。

刘玉蓉:守护心中的天平

刘玉蓉,现任如皋市人民法院港区人民法庭庭长助理。自担任助理审判员4年多来,共审结各类案件1782件,在全院名列前茅;连续多年,被评为院办案能手、办案标兵,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共产党员。

刘玉蓉工作照(图右)

自2009年进入法院,刘玉蓉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日复一日地处理着家长里短、化解着邻里乡亲的大小矛盾,从事着最平凡又不可或缺的审判工作。

这个给女儿买衣服从来没合过身的“糊涂”妈妈,审起案子来却十分严谨,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她撰写的法律文书清楚认真,一个标点符号她都会精心推敲;她总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因为她深知每一个裁判结果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容有错。

刘玉蓉说,在基层法庭的这么些年,领导关心她,家人理解她,更坚定了她守护心中这杆天平的信念!

李来忠:梦想在如皋放飞

李来忠,江西吉安人,现任如皋法院石庄法庭助理审判员。自担任助理审判员的3年多来,他每年结案数在全院名列前茅。连年被评为该院服务先进个人、办案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等。

2010年8月,大学毕业的李来忠通过江苏公务员考试,怀揣着法官梦,从江西老家来到如皋法院工作。

入职培训后,他便被分到偏远的石庄法庭工作。在这里,他一待就是七年。从书记员到见习助理审判员再到助理审判员,他一步一个脚印,铿锵前行。

深入田间地头,坐进农家瓦屋,听他们倾诉衷肠,为他们排忧解难,是李来忠工作的一部分;坐堂公审、伏案判决,力求保障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李来忠的真实写照。2017年2月14日,原告刘某到石庄法庭立案,要求与丈夫王某离婚。由于被告王某长年在日本打工,案件的应诉材料送达困难,将会影响案件的审理。李来忠接手案件后,立即联系原告,了解被告现在的基本情况及双方婚姻状况。“他在日本也不回来,我们两地分居很久了,感情越来越淡,年前在和我微信聊天时,他就说想早点结束婚姻,我也同意的。”原告刘某告诉李来忠。

距原告立案仅仅过去六天,李来忠就根据双方协议制作调解书发放给原被告双方,这起原本因被告在国外、审理时限难以预料的“跨国”婚姻纠纷早早落幕。(贾俊辉)


参考资料